一起简单的讨药费事件,被人搞歪成对抗政府的政治事件
[b]个体司机黄子荣、刘盛科于2008年04月03日上午在上犹县油石乡河唇村非法红星砖厂因红砖厂卖出的红砖出现短少问题当面与之理论,被该砖厂多名员工无故殴打。事后,怕再次被打的刘盛科只好与同是个体司机的邱文华、张全松、胡敏、赖世发一起到该砖厂就此事再向砖厂讨说法(全部人员未带任何工具,空手),希望砖厂给个处理结果,不料又被十多名员工用菜刀、铁棍等凶器殴打,胡敏在毫无还手能力下致其左小腿开放性骨折,其他讨说法人员分别受不同的刀伤、棍伤,此过程中引来众多村民的围观及愤怒。事后,胡敏、刘盛科、邱文华、张全松、赖世发全部人员由县120救护车送至县人民医院治疗。县公安局对行凶的十多名砖厂员工仅将其中6名带走。县公安局鉴定胡敏为轻伤乙级(县公安局鉴定为轻伤乙级,事实上以造成目前骨髓炎等严重伤情来讲,有专业人士称完全是轻伤甲级,奇怪的是为什么鉴定的却是这个等级?有蹊跷!),刘盛科、邱文华、张全松、赖世发为轻微伤。事隔5天,出人意料的是,县公安局将仅带走的行凶6人也全部释放。事后,受害者及家属多次向县公安局及县相关部门反映此处理结果不公平,而县公安局却称他们“依法办事”此种处理结果,给当地村民造成极端的愤怒。 'ujw:X6z7_7ht
事隔近一个月后,县公安局在调派全县各乡镇一百余名警察于2008年05月27日晚上23点在无人知晓的情况对相关受害者及亲戚10人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进行刑事拘留,3人以治安罚拘留,共13人。并且当时都是以“进一步了解案情”为借口分别独个骗抓的,而拘留通知书等都是24小时后,各家属去县公安局问情况时,由县公安人员当场写的,很明显,先抓人,再办手续。此结果及做法,当地村民的情绪更加愤怒,对政府极其不信任。受害者家属向县有关部门反映不果,就分别二次去市里信访办反映情况,信访人员回来后都被县公安局人员一一“面谈”,“面谈”无效后,接着县公安局就将其中的胡元新、胡青龙、刘甲荣、胡骏生、田克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罪名处以劳动教养1年至1年3个月移送至江西第二劳教所(而各受害者家属在《劳动教养决定书》发现上面所谓的事实和认定的证据,竟然有很多存在明显夸大事实和与事实不符的内容),对其他人员:胡兴帮、胡圣芳、刘盛科、胡世荣分别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非法示威”罪进行逮捕,将判5-12年刑。
现在,胡敏腿伤多次请赣州权威专家会诊,历经大小手术5次,病情进一步恶化,7月19日,县人民医院及赣州权威专家证明为骨髓炎,根据他的腿伤,医学专家说,因县人民医院及市里的医技水平,无法处理这种病情,建议向广州或上海等高等医院转院治疗。为此,他的一家人多次向红砖厂提出转院的要求,但是,得到的答复是,伤者在上犹县人民医院治疗,他们会承担医药费,如果要转院,他们就不承担一切费用了。无奈,他们只好让伤者天天住在医院,因为没有任何收入和转院费的胡敏只好在县人民医院等着病情的进一步恶化,眼看着自己的左腿面临截肢。众所周知,病能这么等下去、拖下去吗?而政府以前的“有病就治、不停药、妥善处理赔偿问题”等公开承诺早已成为一张空头的“支票”。到目前为止,胡敏的转院治疗费等问题,县相关部门都还在“打太极”,各种“难处”一大堆,求他们解决问题者,却成了他们的诉苦者了,甚至部分参与协调的工作人员还否认有此公开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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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县公安局重新给胡敏鉴定为:重伤甲级,但被捕的人仍在等判中!! [/b] 一个字: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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