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中应了解的几个时间规定
[size=5]关于刑事拘留应了解的几个问题[/size][size=5][/size]
[size=5] 公安可以采取先行拘留的情形根据刑诉法第61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size]9a:l!q8@+zOxJ
[size=5]1、 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在犯罪后即时发现的,[/size]5OP?-Uk-m)o7k
[size=5] 2、 被害人或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size]
[size=5] 3、 在身边或住发现有犯罪证据的,[/size]
[size=5] 4、 有毁灭、伪造犯罪证据可能的,[/size]T0h I}~`A
[size=5] 5、 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在逃的,[/size]2]RSK_D:s ~z
[size=5] 6、 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size]AFLb)[@XZ
[size=5]7、 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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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5] 二、 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他的所在单位。[/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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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5] 三、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在拘留后24小时内进行讯问。在发现拘留不当时,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size]-t0l4]TMq#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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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5]四、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在拘留后3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至4日。这里所说的特殊情况主要是指案情复杂、调查取证的的地点较多或交通不便,在3日内不能取得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size]eV8Y8n3u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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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5] 五、 检察院应自按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7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size]#S%]fYG2f nDk2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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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5] 六、 刑事拘留的羁押时间一般为10日。特殊情况下为14日。流窜、结伙作案的,不能超过37日。当然转为逮捕后在整个办案期间都应予以羁押。[/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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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5]七、 根据刑诉法第75条,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在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或审查批准逮捕工作,如超过上述法定期限,被拘留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均有权要求解除拘留,将被拘留人释放,公安或检察院应立即释放。[/size],l;x3a!?Sp3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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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5] 八、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size] [size=5][color=magenta]学习...341200.cn#3[/color][/size] ...[size=5][color=magenta]顶贴而过..[/color][/size] 看似很严谨的制度,A-w1Y}R(dT
但实施起来就有很多漏洞了.
送点礼啊什么D,一切OK,大开绿灯....哈哈//// 公安机关都按法规办事的话就不会出现这么多警民不和谐的事件了。f jH8N` W
又多学了一点法律知识,谢谢楼主,老生在上有礼了341200.c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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