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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乐毅 发表于 2007-12-15 21:42

婚姻法中一定要了解的法律常识

各位网友好: ?4u^@f1GK

8qM.k8V,y   我将较为系统而又实用的把新婚姻法中的有关涉及到我们日常婚姻生活中的有关法律常识简单的向大家介绍一下,  因面向的读者不是法律专业人士,所以我在讲述时,就不过多的进行法理方面的分析了。  只要大家记住  法律是这样规定就可以了。  我所说的都是在我个人办案过程中,  很多当事人 有疑问的,有误解的东西。 大家只要认真看一下,  一定会有用的,毕竟婚姻生活和我们息息相关呀。如对某些问题不清楚,[size=5][color=red]可以电话向我咨询,我的手机为13970710980,也要在QQ上给我留言,我的QQ号为627545619v5VoC _S'z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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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什么是事实婚姻k@3O,\,f(lj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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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很多人都知道  事实婚姻就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人们都承认的夫妻关系。  典型的就是原来许多农村人  来因办结婚证在90年代麻烦,费用也不少, 为节省费用 了有些人是要先生到男孩后再来办结婚证。    这种没办结婚证  而以夫妻身份在一起生活的婚姻就是事实婚姻。     但  从婚姻法的角度来说,事实婚姻是有一个时间界限的       就是只有在1994年2月1日以前未办结婚登记的夫妻,并且一定要同居时,也就是说按农村习俗归娶时双方都符合结婚条件的法律才承认是事实婚姻关系。  实践就是男方要满22,女方要满20 。在1994年2月1日以后,  只要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法不再承认是事实婚姻了。   一律按非法同居处理。   象这种情况,在新婚姻法颁布前,  一方诉讼到法院的 一律要解除非法同居关系。  但现在新的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都未婚的情况下,同居生活法律并未明确说就是违法。在双方都未婚情况下同居生活,是双方对生活的一种选择, 如同居的男女双方 发生了矛盾,任何一方都可以选择终止这种同居生活。 不象以前一样要起诉到法院去解除这种同居关系了。  最高院关于婚姻法解释(二)明确规定,法院不受理这种单纯解除同居关系的案件,除非同居双方还有小孩抚养及财产争议。

上犹记者 发表于 2007-12-16 12:29

恩,为节省费用 了有些人是要先生到男孩后再来办结婚证。这样的在我们这好像很多341200.cn#5

猪猪的梦想 发表于 2007-12-17 12:05

谢谢楼主,有时间一定多学习学习

cake99 发表于 2007-12-17 16:50

341200.cn#61 婚姻法有很多条,为何楼主就举出这一例哩??

纷纷扬扬 发表于 2007-12-17 18:11

这样的事多些嘛341200.cn#10

有事来的 发表于 2008-1-17 09:04

顶一下了341200.cn#9

上犹网友 发表于 2008-1-17 10:17

大家都关心这个问题341200.cn#5

全世界 发表于 2008-1-17 19:03

袁律师在哪上班啊341200.cn#2

小七 发表于 2008-1-17 20:43

嗯,学习中,不要嫁了,才后悔,也不要娶了才"哎"

sy游子 发表于 2008-8-26 08:10

看看341200.cn#9

上犹之恋 发表于 2008-11-20 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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